广州市白云区桃园中学:
本委受理李晓君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5〕6822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11238.69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9334.54元,为申请人开具离职证明以及薪资证明,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离职手续,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