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悦和堂中医综合诊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俞余,李路生,贾国洲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5〕7070-7072号)。申请人陈俞余要求你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533.34元、未发工资4684.7元、带薪假期工资133元,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4月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人李路生要求你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000元、未发工资7381.36元、带薪假期工资1600元,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申请人贾国洲要求你单位支付未发工资2491.48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000元,补缴2024年6月社会保险费用。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7月17日9时15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