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霖原:
本委受理广州同创物流有限公司要求你返还运费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4〕5258号)。申请人要求你返还运费13500元、借款12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自申请仲裁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率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归还工作手机。因无法联系你,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