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金鹏:
本委受理司徒志华要求广州济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你,第三人赵彬成支付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4〕8835号)。申请人要求广州济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7200元、仲裁费用,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4年7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作为本案第三人,因无法联系你,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10月8日11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