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永平宝盛货运代理服务部:
本委受理刘晓婷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4〕8815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5833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7500元,确认双方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10月9日11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