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君:
本委受理陈雅咏要求你,广州百源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西文图书有限公司,第三人柳玉明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4〕7393号)。申请人要求你,广州百源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广州西文图书有限公司,第三人柳玉明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60731.66元、工资5757元、工资3899.9元、年休假工资10661.28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73105.92元、休息日加班费31983.84元、仓库搬迁加班费195元、仓库搬迁补休假折算工资761.52元,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9年2月21日至2024年5月2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广州西文图书有限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作为本案第三人,因无法联系你,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10月15日14时15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