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统筹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区政府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负责督查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
(五)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六)负责组织区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搜集、报送和考核工作;协调宣传部门宣传报道区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政务活动。
(七)负责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承担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指导全区开展外事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接待国(境)外来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外和其他涉及外国人管理的重大、突发事件和信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法制化建设,推进建立本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以及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政府机关文印中心)、区政府机关财务结算中心。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