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食品销售环节的4大类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进行监督抽检,共86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4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64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食用盐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和清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072 mg/kg,超过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小梁妹菜档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21 mg/kg,超过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