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明节前熟食专项抽检和湿米粉专项抽检工作,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主要针对辖区内制售的熟食和湿米粉进行抽检,共抽检餐饮企业26家,抽检食用卤鸭、白切鸡等熟食20批次;河粉、桂林米粉等湿米粉30批次。经检验,实物质量不合格3批次,均为湿面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检验不合格食品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星民众美食店购进使用的湿面和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国钦安小吃店购进使用的湿面非法添加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广州市白云区同德郑敦喜小食店购进使用的湿面非法添加了苯甲酸及其钠盐。对于上述购进使用不合格食品进行加工的餐饮企业,我局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厅就餐,优先选择餐饮服务量化分级为A级的餐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要来源合法,并认真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清晰可溯。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2021年第2期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信息表.xls
附件2: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2021年第2期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表.xls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