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以及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和监管全覆盖的原则,结合白云区实际,制定2022年广州市白云区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白云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实施方式
各市场监管所、区局有关科室结合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等方式,组织对本辖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参与或配合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飞行检查或体系检查等。
三、检查工作要求
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中的表1-1《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
飞行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的检查内容,对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生产的特殊食品是否取得特殊食品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采购原料是否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使用的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产品是否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等方面实施重点检查。
四、检查任务分工
(一)区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建档、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指派观察员、风险等级评定、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处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等日常监管工作,配合省局、市局组织的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
(二)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负责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配合区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普通食品的日常监管工作由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应将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开,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及时整理汇总级监管部门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开展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三)加强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当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或客户投诉和企业在监督检查或客户审核中发现严重问题时,应要求企业额外安排自查;对企业提交的年度体系自查报告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体系自查工作有效落实。
(四)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时归集上传至日常监管系统,督促指导辖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应用广东省特殊食品追溯系统,提升智慧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