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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1批次抽检不合格情况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涉及不合格批次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抽检机构抽检的佛山市客利隆商贸有限公司南海桂城分公司经营的、标称广州市大嵘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莲蓉味月饼(蛋黄类)”(抽样单编号:GBJ24000000001946313ZX,生产日期:2024年07月01日,产品规格:132克/袋),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4年8月2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广州市大嵘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经查,广州市大嵘华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522袋,其中3袋用于自检消耗,留样6袋,已销售513袋。企业已于2024年8月27日主动向其销售商发出暂停销售及召回公告,实施产品召回措施,未收到下游经销商退回产品。

  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经复检机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其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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