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云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7月6日至9月8日,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专项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营商环境方面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02221952 (工作时间接听);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8号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510405;专门互联网信箱:qwxc2z@by.gov.cn。
区委第二巡察组(代章)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