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并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云市监撤字〔2024〕第07号)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如下:
当事人: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7KF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德康路12号一楼211(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陈深根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11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民任*姜举报反映其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监事,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4月11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章程》、《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公司设立登记,于2019年4月11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公司登记注册。经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粤广绿司鉴所【2023】文鉴字第1087号)证实,当事人设立登记提交的《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及《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章程》上“任*姜”签名不是其本人签名。同时,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德康路12号的物业方证明当事人的登记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德康路12号一楼211)是不存在的地址。故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设立登记提交的《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章程》、《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及《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为虚假材料。任*姜不具有广州深根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身份。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关于设立登记材料中“任*姜”签名的《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粤广绿司鉴所【2023】文鉴字第1087号);
证据二:对任*姜本人的询问笔录;
证据三:现场检查记录及现场检查照片。
证据四:当事人于2019年4月11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的档案材料;
证据五: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德康路12号的物业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4年3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将认定违法事实、定性、适用法律、拟作出的决定,告知了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
综上情况,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当事人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德所(广州市白云区泽德北五街11号A6栋首层)
联系人:陈铎涛、任兵亮 电话:020-31929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