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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穗云市监公告〔2024〕156号)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广州轩泰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并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穗云市监撤听字〔2024〕116号)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如下:

  当事人:广州轩泰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U3E75G;

  法定代表人:罗化云;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3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合益一街17号902房(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7月3日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广州轩泰建材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轩泰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于2019年7月3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经刘*甜反映,其为精神残疾人,由东阳市虎鹿镇尚周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鉴于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不在场,其通过人脸识别办理公司登记的行为不具法律效力。同时,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合益一街17号902房一直为居民自住用途,从未租赁给当事人使用,由房屋使用人出具了《情况说明》。故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于2019年7月3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是虚假材料。刘*甜不具有广州轩泰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身份。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证明当事人并未在其登记住所实地经营;

  2、举报人身份证及残疾人证复印件、东阳市虎鹿镇尚周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举报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3、房屋使用人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开业)登记;

  4、当事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档案材料。

  综上情况,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拟撤销当事人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棠景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棠景南街23号)

  联系人:薛嫣青、阎宏图        电话:8607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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