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广州麦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并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253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云市监撤字〔2024〕253号)。因当事人下落不明,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向当事人通过公告,送达如下:
当事人:广州麦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2MT6Q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道汇华街3号C栋712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虞飞
经营范围: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耗材批发;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游戏软件设计制作;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
成立时间:2019年4月8日
2024年7月5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民李*坚举报反映其身份证信息被冒用登记为广州麦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5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4月8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广州麦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广州麦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于2019年4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公司登记注册。
经钟山县同古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李*坚系脱贫户,2022年4月发生重大疾病瘫在家,至今未离开居住地,李*坚2019年3月份曾遗失身份证,2019年4月9日补办身份证(有效期2019.04.09-2039.04.09),其一直在钟山县同古镇居住,并未在其他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登记设立的广州麦斯科技有限公司并不知情。故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李*坚不具有广州麦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监事身份。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李*坚的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当事人登记注册档案资料、“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情况。
2、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证明当事人不在实地经营的情况。
3、钟山县同古镇人民政府发出的“函”及情况说明、证明举报人无法前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调查。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1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告知当事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其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提出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
综上所述,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8日将李*坚登记为股东、监事的事项。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在撤销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15号 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2号)
联系人:曹政、郭爽 电话:020-3629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