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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市监公告〔2025〕36号

发布时间:2025-03-04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

广州美兴广告有限公司:

  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事项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有关调查情况,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你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为充分保障你公司的有关权利,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明:你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广州美兴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承诺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广州美兴广告有限公司章程》、《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书》等资料申请公司注册登记,并于2018年3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设立登记。

  经黄*娟反映其曾于2014年5月换领过新的身份证(有效期限为2014.05.29-2034.05.29),你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黄*娟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限:2008.07.08-2018.07.08)为其失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故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你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息》为虚假材料。黄*娟不具有广州美兴广告有限公司的监事和股东身份。

  综上情况,你公司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拟撤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8日将黄*娟登记为监事和股东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你公司或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请在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元里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98号)

  联系人:执法问询室      电话:020-8656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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