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送达公告、许可信息

穗云市监公告〔2025〕95号

发布时间:2025-04-18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当事人:广州瑞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郑*玲举报反映其身份证信息被冒用注册登记为广州瑞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4月18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执行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广州瑞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公司注册登记,并于2018年4月1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登记注册。经郑*玲反映,其身份证曾于2014年11月20日遗失,并补办身份证(有效期:2014.11.20-2034.11.20),其从未申请办理当事人的设立登记,当事人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郑*玲身份复印件(有效期:2008.01.12-2028.01.12)为其失效的身份证明材料。综上,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是虚假材料,郑*玲不具有广州瑞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身份。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监事郑*玲的身份证明、本人签署的情况说明及承诺视频,报警回执、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当事人2018年4月18日申请注册登记的档案材料,现场检查笔录、石井街道办证明等证据材料证明。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综上情况,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18日将郑*玲登记为广州瑞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的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1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 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井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潭路238号)

  联系人:彭陆林、钟海迪        电话:86421191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