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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市监公告〔2025〕103号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

当事人:存放在广州市白云区嘉忠物流F栋4号档“海飞丝”洗发露的货主

  2024年3月13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广州市白云区嘉忠物流F栋4号档的经营场所检查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扣押当事人经营的涉嫌侵犯“海飞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飞丝止痒呵护型洗发露”(400g/支)710支、“海飞丝怡神冰凉型洗发露”(400g/支)470支、“海飞丝怡神冰凉型洗发露”(200g/支)2438支、“海飞丝丝质柔滑型洗发露”(750g/支)230支、“海飞丝丝质柔滑型洗发露”(400g/支)1766支、“海飞丝丝质柔滑型洗发露”(200g/支)6326支、“海飞丝清爽去油型洗发露”(400g/支)1094支。经查涉案洗发露分别于2024年3月9日通过货拉拉(车牌号码粤TU6121)送至嘉忠物流F栋4号档,于2024年3月11日通过货拉拉(车牌号码粤T295NU)送至嘉忠物流F栋4号档。

  请货拉拉(车牌号码粤TU6121)、货拉拉(车牌号码粤T295NU)司机自本公告之日起30天内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洲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增槎路407号)配合调查被扣洗发露托运人身份信息及地址。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松洲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增槎路407号)

  联系人:鲍志宏、张耀东         电话:020-817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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