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送达公告、许可信息

穗云市监公告〔2025〕118号

发布时间:2025-05-19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大小:

  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并于2025年03月05日作出87号《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云市监撤字〔2025〕87号),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向当事人通过公告,送达如下:

  当事人: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C0NBX55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石马夏花一路597号三楼301之B1337室

  法定代表人:李**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1日

  2024年9月18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李**举报反映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登记为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联络员、财务负责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4月25日经全程电子化系统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信息;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4、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5、联络员信息;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7、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8、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9、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场地登记证明;10、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11、博顺(广州)众创空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12、《广州市众创空间登记证书》(证书编号:ZC2019018);1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众创空间登记的复函》;14、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15、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16、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完税凭证);17、《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变更登记,于2023年4月26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变更登记注册。

  经李**反映,2023年4月25日其从未到过广州,更没有以任何形式(包括现场、电话会议或者网上视频会议)参加或者列席过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更不清楚该公司章程。其从未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委托他人提交上述资料申请公司变更登记,从未参与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其它相关业务。李**称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档案中“李**”的人脸识别图片是其在被欺骗的情况下进行的人脸识别,对于其被变更登记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联络员、财务负责人身份的情况完全不知晓。同时,根据仁化县董塘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及陈武的《证明书》,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李**不具备担任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等身份的履行能力。故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李**不具有广州新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联络员、财务负责人身份。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现场笔录、当事人登记注册档案资料、对李**的询问笔录、《李**个人情况说明》、仁化县董塘镇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陈武的《证明书》等证据证实并确认。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月26日向当事人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穗云市监撤听字〔2024〕308号)(公告期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25日),依法告知当事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其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提出听证的权利。现公告期限已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亦未提出听证申请。

  综上情况,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6日将李**登记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15号行政复议中心,电话020-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文书送达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禾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平沙富力诚丽城路B11-B12首层)

  联系人:黄洁莹、黄海波        电话:020-86215287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