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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市监公告〔2024〕221号

发布时间:2024-05-28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雷翔峰:

  由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广州蜀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注册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并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由于当事人下落不明,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云市监撤字【2024】50号)向当事人广州蜀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雷翔峰公告送达如下:

  当事人名称:广州蜀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W1X79;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校园路22号2栋4楼421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雷翔峰;

  成立日期:2019年4月25日。

  2023年9月26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史*云举报反映其身份证信息被冒用登记为广州蜀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4月25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联络员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广州蜀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并于2019年4月25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公司登记注册。

  根据史*云反映,其身份证曾于2018年4月遗失,于2018年5月2日补办身份证(有效期2018.05.02-2038.05.2)。当事人设立登记时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息》中史*云的身份证(有效期2013.07.18-2023.07.18)为其失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同时,经查证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校园路22号2栋4楼421室为不存在的虚假住所。故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于2019年4月25日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用于公司设立登记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表》《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书》为虚假材料。史*云不具有广州蜀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身份。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股东和监事史*云提交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情况说明”;

  证据二:当事人的档案材料;

  证据三: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三桥新街派出所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证据四:当事人股东和监事史*云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五:当事人住所所属的物业方出具的证明。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亦未要求举行听证。

  综上情况,当事人已构成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决定撤销当事人的设立登记。

  如对本撤销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复议办公室 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童斌、鲍志宏,联系电话:81787531,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07号2楼,邮编:51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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