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春节节前廉洁纪律教育。局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政工办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黄蓉对参会人员开展了春节节前廉洁纪律教育。会议指出,春节等重要节日是发生“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风险期,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厉行节约意识,不但“八小时之内”要做好,“八小时之外”也要“严”字当头。
黄蓉主任向全体与会人员提出要求:各科室、司法所要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中层干部要认真对照检查,在把好自律关的同时还要负起责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管好辖内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严禁吃拿卡要等各类“节日病”,在局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