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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09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建设枢纽型网络化幸福美丽白云的奋斗目标,努力促进提升地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对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资料、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民生资金、公共投资项目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共审计一级预算单位17个,延伸审计单位51个,审计各类专项资金53,535.55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区上下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执行资料显示,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87,013万元,总支出    1,204,00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83,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5,528万元,总支出166,67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8,8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14,077万元,总支出11,70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3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25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税压力,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6.8%,为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和城市建设、环境治理、支持企业创新等重点领域支出提供了有力保障。

  ——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稳步推进,充分强化了镇级财政职能,有效促进了街道财税增收。镇街聚财干事能力得到保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提升。

  ——财政存量资金有效盘活。及时清理回收存量资金  35,960万元,统筹用于政策性增资、精准扶贫、归垫镇街固定资产投资等支出,积极服务稳增长促发展大局。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延伸审计了8个预算资金量较大的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预算支出管理和财政资金监管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2016年区财政专户代管河涌整治款等资金的利息未缴入国库。

  2. 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3. 部分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超过两年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4个镇的中心镇建设及配套资金超过2年未使用,指标仍结转至2017年度。1项专项资金结余未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4. 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基本户。区财政局2016年向1个已开通零余额账户的单位的基本户划拨专项经费。

  5. 财政资金控制未达标。一是未达到省财政厅“确保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支出比重不超过9%”的要求,2016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占支出比重15.17%,抽查4个单均未达到控制规模。二是往来款项增幅较大,2016年“借出款项”较上年增长47.53%,“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长322.68%。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照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预算约束力。

  (二)区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组织对区财政局编制的2016年度区级财政决算报表进行审计,并对8个重点部门的决算进行延伸审计。区财政局编制的决算报表与向区人大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差异2,01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相应上解上级支出减少   1,101万元、安排稳定调节基金减少91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个别单位决算编报不完整。1个单位“在建工程”支出97,711.46万元,未按规定在决算报表的“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表”中反映。

  2. 部分单位决算编报不准确。6个单位决算报表中部分科目的决算金额与账面金额差异较大;9个单位的“三公”经费未在决算报表中完整反映。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规范编制决算报表,完善决算报表体系;加强对各部门会计核算和决算编报的指导、审核和监督,确保部门决算准确、完整。

  (三)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

  1. 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3个单位存在在下属企事业单位列支费用,违规租借、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的行为;1个单位由下属企业出资装修改造办公楼。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单位已将违规租借、占用的车辆归还物权单位和个人。

  2. 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1个单位将1项购买服务签订3份合同,下属企业将1项装修工程拆分为4项分别签订合同,涉嫌规避招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已停止执行相关违规合同,并加强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规定。

  3. 个别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的部分物业出租收入、清运费、国有资产收益等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单位已按规定将资金上缴区财政。

  4. 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个单位代收款项挂账时间超过2年。

  5. 现金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存在超过结算起点使用现金行为。审计指出问题后,各有关单位均加强了公务卡使用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以各种形式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的行为,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各项支出;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及“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规范往来款项管理,普及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中,对8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并对7个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报不完整、调整不及时。1个单位2015年动用历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安排;1个单位2016年新增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

  (二)财政资金上缴不及时。3个单位的部分非税收入、历年经费等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区财政。

  (三)个别单位虚列支出。1个单位2016年“非编人员经费”项目决算报表中未真实反映项目资金支出金额,将资金留存在3个下属企业的银行基本户中。审计指出问题后,该单位于审计期间将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不规范。5个单位2016年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行为。

  (五)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2016年,3个单位租用办公楼、部分购买服务、支付印刷费用等,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5个单位部分车辆加油维修、培训会议等,未按规定选择协议供应商。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办理实物交接手续,购置部分设备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1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相关单位科学合理编报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强化对下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定期盘点核对固定资产。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对我区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我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各项改革行动方案制定及计划落实情况,同时在2017年各审计项目中将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审计内容予以关注。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单位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维护金融秩序;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正税清费,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配合省市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基本满足业主单位节点工程进场施工用地需求。全部8家国有关停企业及1家国有特困企业均按期完成出清和脱困任务,涉及我区征收权限的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全面停征,部分政策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对口帮扶大埔县“双到”资金审计情况。2013年至2015年,我区新一轮对口帮扶梅州市大埔县扶贫工作,重点帮扶15个村、1,849户贫困户,共投入帮扶资金12,310.0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科工商信局及14个镇(街)提供的帮扶工作在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建设及产业脱贫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加了帮扶村集体经济收入,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帮扶资金未发挥效益。5个街道对口帮扶的7个产业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果。

  审计要求各单位开展帮扶工作时充分做好前期调查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方案、选取项目;加强帮扶后续管理,及时跟进投资情况,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形成脱贫长效机制。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审计情况。我区基本公共卫生资金预算,由区卫生计生局及下属单位预算组成,列入区卫生计生局部门预算。审计结果表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收支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能够定期考核评估服务绩效,较好地发挥了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资金使用不规范。2家卫生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中超范围列支费用。

  2. 购买服务合同不规范。区卫生计生局与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署的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议,欠缺购买服务价款的相关条款。

  3. 资金未设专账管理。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支出”明细账对专项资金进行核算。

  4. 部分服务项目管理未达标。我区7项指标未达到省卫计委规定的相应标准;4个镇(街)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部分服务项目规范管理达标率较低。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区卫生计生局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指导镇街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严格按省市要求开展工作,提高服务项目管理质量。

  五、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镇街新增城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调查。2015年9月起,全区22个镇街组织实施市政路桥改造、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河涌整治及给排水截污、环境整治等四类共1,819个项目,计划投资总额88,900万元,截至审计时已完成项目1,769个。审计调查中,抽查了10个镇街中的104个项目,立项金额7,686.40万元,项目支出4,025.32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镇街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交易程序、工程结算等基本符合相关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基本符合财经法规,专款专用;实施项目完善了镇街市政基础设施,整治了河涌排水截污,改善了村居环境条件,促进了“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建设。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多计工程量。1项工程竣工结算多计了道路修复工程量,1项工程,竣工结算多计了排水沟工程量。

  (二)投资立项前研究论证不足。3个街道的5个项目,因投资计划立项前未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部分工程无法继续实施而中止或取消,造成部分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完工项目未按期结算评审。审计抽查10个镇(街)的92个已完工项目中,有85个项目超过6个月未进行竣工结算评审或备案,占比92.39%。

  (四)个别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1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超过4个月,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要求相关单位新开展的项目在计划立项前期做好充分的研究论证,严格立项审核,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及时开展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评审工作。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管理。

  六、审计建议

  (一)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反映各项预算收支,提高预(决)算编制、公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情况的动态监督,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投资立项、建设管理、结算评审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建设单位进一步重视项目前期管理,科学合理制定投资计划。规范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机制,健全项目验收程序。

  (三)建立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重视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各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各相关部门加大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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