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属各支部对照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强化各类工作台帐资料的完整性,提升相关程序的规范性,增强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一、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党务人员工作水平。
根据《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云组通[2014]28号)和2014年9月11日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训示范班的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区建设局党委分别于2014年10月30日、11月13日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暨党务工作培训。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支部书记、各支部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培训,共培训党务干部8人次,培训内容为中共中央2014年6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区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指引。重点讲解了发展党员五大阶段、五榜公示制、三次备案、三次谈话、三次支委会、四次党员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培训活动采取互动讨论方式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局按照新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提升党员质量。
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重点从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勤奋敬业、善于钻研、工作业绩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基层一线人员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2014年我局从基层一线单位发展党员1名。
(三)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肃性,加强台帐管理。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别是2014年6月新版《细则》规定要求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对照《白云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以及“五榜公示制”要求,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各支部为入党申请人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每个阶段、每个程序都必须手续完备,所有手续都必须及时归档,手续不完备不能进行下一步,不能发展为党员。
(四)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建立建全制度。
局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制订了党委五项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联系基层制度)、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对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制度保障。
二、党费管理情况
(一)严格党费收缴工作。
区建设局共有党支部6个,105名党员,。2014年度全体党员均能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党支部均能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没有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二)党费使用情况。
严格党费开支,每年年底提前做好下一年度党费的开支预算。党费使用范围符合规定,使用发票规范,各项开支均有明细账目。严格落实使用和下拨党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报批手续。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指定党组织,能够按要求及时提交使用情况报告。
(三)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情况。
党费管理有专人负责,进行了会计、出纳分设。没有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或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按规定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党费账簿符合财务要求,账目齐全,账面金额与报表金额、账面存款与银行存款相符。每季度末均能按时向区委组织部提交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能够按规定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通报和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