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云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区发改局局长伍伟强详细解读了《规定》的主要内容,汇报我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赵军明书记、苏小澎区长就贯彻落实做了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全区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全面落实《规定》;要积极支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被督察时要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按督察意见及时整改。
二、加强学习,明确要义
全区要深入组织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学习、干部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刻把握统计督察的指导思想、机制、对象、重点、内容、方式、程序、作用和纪律等,为贯彻落实《规定》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严格遵守《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自查自纠,确保落实
全区要围绕《规定》确定的统计督察对象、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力问题,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问题,落实执行国家统计政令不坚定问题,要即行即改,确保整改到位。区发改局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加强与各镇街(民科园)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全区的自查工作,确保《规定》在全区严格贯彻执行。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区发改局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要加大对镇街(民科园)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促进统计人员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要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要节点,通过宣传标语、宣传小册子、有奖问答等方式,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大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统计法治环境,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