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计算工业总产值应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①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亦然,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②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么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③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未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①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贷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可根据会计“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有关资料取得。
对于本企业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的劳务收入,如果企业会计核算基础比较好,能取得这部分资料,而且这部分价值所占比重较大,应包括在对外加工费收入中。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本指标一般可从会计核算资料中取得。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半成品、在制品的成本,则总产值也不包括这部分价值,反之则包括。
工业销售产值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价值总量。
工业销售产值包括以下内容:
①销售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企业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金额,即按报告期产品实际销售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销售成品价值包括为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工业总产值与销售产值的区别在于:
①工业销售产值计算的基础是工业产品销售总量,不管是否本期生产,只要是在本期销售的都应计算工业销售产值,因此工业销售产值是以产品所有权的转移为计算原则;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工业产品生产总量,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不论是已销售的还是尚未销售的都要计算工业总产值,所以工业部产值是以产品的生产为计算原则。
②销售产值不含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而工业总产值包括。
实收资本 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
资产总计 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新的会计制度对企业资产按其流动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①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流动资产可以按变现能力(程度)划分,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
②长期投资 是指不可能或者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③固定资产 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
④无形资产 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⑤递延资产 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及大修理支出等。
⑥其他资产 是指除以上各项之外的资产,如特种储备资产、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总负债 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其偿还形式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进行。负债一般按其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递延税项等。
①流动负债 是指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其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
②长期负债 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其中包括长期债款、应付债务、长期应付款项等。
所有者权益 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最初投入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对股份制企业所有者权益即为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 是按企业在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收入。一般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或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或附营业务收入)两部分。
营业成本 是指产品的生产成本,即企业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制造成本。
由于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的范围和性质不同,企业的营业成本的范围和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工业企业营业成本就是产品销售成本;贸易企业是指为之出售的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服务性企业是指为提供服务而支出的各种服务费用以及各种材料和工资。
营业利润 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产品销售收入 指企业销售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
产品销售成本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品销售利润 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
利润总额 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应交增值税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固定资产原价 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它一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一般用以反映企业的生产规模,以及企业拥有的物质技术基础。
固定资产净值 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历年已提折旧额后的净额。一般用以说明企业固定资产的现有实际价值。
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货款、存货等。
利税总额 指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利润总额之和。
应收及预付货款 指企业所有采用托收承付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以外的其他各种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货款和代购单位垫付的运杂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多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应付及预收货款 指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预收购买单位的货款和多收购买单位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