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实施条例新规今年8月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统计法实施条例》对统计违法责任进一步作了细化。
一是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对相关地方或部门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二是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等职权,或者授意、指使、强令统计有关机构、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对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是对不执行国家统计制度、自行修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数据等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