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标准及解释
住户指居住在一个住宅内,共同分享生活开支或收入的一群人。居住在同一房间内、不共同分享生活开支的人群,每个人都视为一个住户。独自居住的个人也作为住户
农业经营户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农业用地和单独设施中从事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为本户之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住户,无论其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
二、农业经营户的标准
1.年内经营耕地、园地、养殖水面面积在0.1亩及以上;
2.年内经营林地、牧草地面积在1亩以上;
3.年内饲养牛、马、猪、羊等大中型牲畜1头及以上;
4.年内饲养兔等小动物以及家禽共计20只及以上;
5.全年出售和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
6.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在1000元以上。
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指居住在农村,经土地确权(未完成确权的地区,则为“二轮承包”)有土地确权或承包面积的住户,无论其是否实际从事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确权(承包)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有确权(承包)土地,已经举家外出(离开本乡镇6个月以上)的户,如果土地全部流转,不进行登记访问,在摸底表中标明;如果土地未全部流转,需要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