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统计口径的可比性
统计数据是一定社会需求和方法制度下的信息产物。由于各国在这些领域的普遍差异,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如果只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就可能得到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的结果。因此,在比较前要特别注意统计口径的可比性,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在不考虑统计制度方法差异基础上的可比,如换算汇率是否可比、计量单位是否一致、数据是否经过季节调整等;二是关注由统计制度方法差异带来的不同,如核算方法、指标内涵、调查口径等。
二、注意结合经济发展阶段进行比较
经济发展有自身的规律,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特征也不同,因此不能跨越发展阶段进行简单比较。目前,发达国家主要体现出较低的经济增长率和较低的通货膨胀水平。近年来,美国、欧元区和日本GDP增速都在5%以下,消费者价格上涨水平都在3%以下;而发展中经济体如“金砖四国”GDP增速快,消费者价格上涨水平大多高于5%。同样对于5%左右的消费者物价上涨幅度,发达国家难以承受,而发展中国家大多能容忍,甚至成为一段时期内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