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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发布时间:2012-05-2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

  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份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主体

混合经济投资主体

120集体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42集体联营企业

160股份有限公司

149其他联营企业

210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170私营企业

220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190其他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企业

410个体户

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20个人合伙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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