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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许多人感受自己的工资与平均工资数据不一样?

发布时间:2010-03-31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近年来,社会上对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数据存在着较多的意见,许多人感受到自己的工资与公布的平均工资数据不一致。主要原因有两点:

  1、从统计制度上解释:现行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是我国在上世纪50年代就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劳动报酬的状况。也就是说,公布的平均工资数据是不包括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

  2、从统计指标的含义上解释:平均工资是反映工资总体情况的指标,它自然不同于每一个个人的具体工资水平。此外还有工资的口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帐户的基金。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按这个口径,平均工资与每个人自己拿到的工资或工资单上的工资是有差别的。

  为了更好地反映工资变化情况,国家统计局已经在着手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包括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进行论证和试点,有关统计情况我们将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发布。因为私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有些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会计制度不健全,这些都给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目前还难以做到按季度调查,只能按年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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