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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

发布时间:2006-09-30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办和国家统计局近日下发通知,从2006年开始实施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通知》要求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这是针对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重的问题而提出的,突出体现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通知》明确,从2006年开始,每年6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各地区万元GDP能耗、万元GDP能耗降低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万元GDP电力消费量指标(GDP和工业增加值采用2000年可比价计算)。公布的GDP能耗指标以国家统计局核定的数据为准。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能源统计及万元GDP能耗计算工作,我区在9月底至10月分别对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服务业的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了解企业2005年能耗情况,为计算2006年的能耗指标提供基础数据。到目前为止,调查表已全部回收,下阶段将对我区各行业的能耗情况作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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