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企业建设服务、发展临空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企业建设服务重大决策部署。配合广州空港委推进广州国际航空枢纽和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统筹协调区有关镇街和部门在临空经济示范区内履行各自职责。
(二)按照牵头策划、参与规划、统筹计划、协调实施的原则,负责重点产业园区策划工作。参与国土规划制定与调整。统筹区重点产业园区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计划。协调解决产业园区的开发问题。
(三)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及亲商、安商、稳商工作。参与制定招商引资准入、扶持、奖励、考核等政策。负责对镇街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拟订、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年度责任目标,分解下达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以及全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及奖惩工作。
(五)组织策划全区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全区投资环境宣传和招商政策推介活动,组织考察和洽谈项目。
(六)负责统筹全区招商网络、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和客商资源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招商资源配置。促进本区招商人才队伍的建设。
(七)牵头协调重大项目落户工作,监管重大项目落户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在谈项目重大问题,为落户的重大项目企业设立和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化服务,落实企业筹建相关扶持政策。
(八)负责建立和完善白云区企业筹建和服务工作机制。协调和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为筹建企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协调解决筹建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九)承担区重点产业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责分工
1.关于产业项目进驻的服务工作。区投资促进局负责企业项目投产前的服务工作。企业项目投产后的服务工作,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2.关于区内重点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区内重点产业园区的土地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实施。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在产业园区履行各自职责,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