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老干部局是主管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区委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在我区异地安置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三、检查、督促和指导区属各单位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负责检查落实企业离休干部“两费”工作;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报区委、区政府决策。
四、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组织离休干部和区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政策规定的参观学习活动。
五、组织离休干部和区五套班子离退休干部体检和健康疗养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六、负责接待离退休干部来访,并处理有关来信来函;负责离休干部和区处级以上退休干部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经费的管理工作,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负责抓好全区老干部工作部门和队伍的业务建设工作。
七、指导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建设;指导全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主管区老年干部大学的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