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取证,广州市白云区晨华木艺厂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本单位拟对广州市白云区晨华木艺厂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本单位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广州市白云区晨华木艺厂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室(广园中路238号白云区政府6号楼4楼)
四、注意事项: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向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科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才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30日
(联系人:陈嘉熹,联系电话:020—8639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