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强:
本机关于2016年7月18日向你(单位)登报公告送达了(穗云)安监管罚〔2016〕A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18万元人民币缴至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账号。经查,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云)安监管催〔2016〕A001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并履行处罚决定,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穗云)安监管催〔2016〕A001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广州市白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2日
地址:广州市政通路28号白云区人民政府内6号楼4楼
联系人:何闪洲
联系电话:020-8639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