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文杰:
我局于2021年3月11日对你“7·10”触电一般事故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应急罚〔2021〕A-10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应急罚〔2021〕A-10号](1)
《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应急罚〔2021〕A-10号](2)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1日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5楼515室
联 系 人:张健、龙彩婷
联系电话:020-8639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