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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09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经调查取证,郝红梅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本单位拟对郝红梅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本单位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郝红梅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时00分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九楼一号会议室(广园中路218号大楼九楼)

  四、防疫要求:

  1、参加听证会人员当天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高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穗人员,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报告的地市来(返)穗人员,应更换其他人员参加。14天内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具体防疫要求详见广州市疾控中心发布《致来(返)穗市民疫情防控的健康提示》。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控制听证会旁听人员人数。参加旁听人员防疫要求同出席听证会人员要求。

  附件:听证会公告(郝红梅)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江嘉俊,联系电话:020-31237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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