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取证,广州市尚宏塑料加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单位拟对广州市尚宏塑料加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本单位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广州市尚宏塑料加工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5时00分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九楼一号会议室(广园中路218号大楼九楼)
四、注意事项:
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向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教科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才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陈嘉熹,联系电话:020-3123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