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扬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11月24日对你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穗云-06)应急告〔2023〕70 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穗云-06)应急告〔2023〕70号]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5楼517室
联 系 人:冯志雄 联系电话:020-86574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