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扬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02月06日对你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作出《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06)应急罚〔2024〕8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06)应急罚〔2024〕8号]
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44011124000000098543)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9日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8号5楼517室
联 系 人:冯志雄 联系电话:020-86574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