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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举报专区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举报专区

发布时间:2019-04-16 来源: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字体大小:

9个方面30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一)整治在“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2.整治乱喊口号,乱提标语,乱发表政治言论,知行不统一问题;

3.整治在重大问题上随波逐流,在大是大非面前含糊退让,在关键时刻明哲保身问题;

4.整治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概念化、浅尝辄止、联系实际不深不实问题;

5.整治在思想上信奉“官道”“权谋”那一套的封建残余,热衷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问题。

(二)整治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6.重点整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的问题;

7.整治在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中“降格”“空转”、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一拖再拖问题;

8.整治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降低标准、做表面功夫,以制定整改方案、开会动员当作整改到位,或以历史问题难度大等原因为借口,不整改、假整改、慢整改问题;

9.整治在推进工作中模式单一,照搬照抄文件,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等问题。重点整治老旧城区、旧厂房、旧村庄更新改造,物流园、违法建设等重点工作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整治在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0.重点整治在落实我区“1358”发展思路,优化城市空间规划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提升社会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全面上新水平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1.整治对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不提前谋划、不主动作为,而是按惯性被动等待领导指示,或者小推小动、不推不动等问题;整治对攻城拔寨重点项目推进、协调和督办不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或出现烂尾工程等问题。

(四)整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问题。

12.重点整治底线思维缺失、忧患意识不强、盲目乐观、凡事不预,不懂得居安思危等问题;

13.整治在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安全生产、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中逃避退让、消极应对,心中无数,不懂得下先手棋,不会打主动仗等突出问题;

14.整治在防范化解风险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把问题和风险推给上面、留给后面,把小事拖大、把大事拖炸等问题;

15.整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斗争意志薄弱、斗争精神不强、斗争本领不高,战胜风险挑战信心不足等问题。

(五)整治在联系群众和服务企业方面的问题。

16.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不关心群众疾苦和困难、损害群众利益、令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7.整治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漠不关心、视而不见,“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管卡压”“推脱绕”等问题;

18.整治在行政审批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中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只下放责任、不下放权力和资源,搞形式改革,不求实效,习惯发号施令、发督办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任务书,但不督促、不指导、不协调、不支持基层解决困难,只关心自己督导检查是否留痕、不关心结果等问题。

(六)整治在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方面的问题。

19.重点整治严重阻碍白云发展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拍脑袋决策,搞家长制、一言堂,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之上,听不得不同意见的问题;

20.整治为官不为、不敢担当,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重显绩不重潜绩、拖沓敷衍、推诿扯皮,对职责范围应解决的问题层层上报请示,回避矛盾和问题;

21.整治工作底数不清,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差不多”标准,问责泛化滥用,动不动就签“责任状”、搞“一票否决”,简单地责任下移甚至把问责作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等问题。

(七)整治在发文办会、检查调研考核方面的问题。

22.重点整治文山会海、浮于表面,事无巨细都开会;

23.整治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能有效推动工作,督察检查考核名目繁多、多头重复,过度强调留痕管理,把痕迹当政绩,工作刚安排就督察检查、刚部署就考核评价等问题。

(八)整治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

24.重点整治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执法领域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选择性执法、违规增设审批环节和执法条件,不按规定受理或受理后不及时处理反馈、对历史遗留问题不主动想办法解决等问题;

25.整治行政执法监督缺失,案审权力过大,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执法工作中立案多、处罚少,为违法企业找理由、减轻或减免处罚等问题;

26.整治搞形式执法,表面上执法程序走足,但出工不出力、不体现法律刚性,不敢碰硬,不愿得罪人,曲解法律制度规定搞变通,对违法行为实际放任,甚至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九)整治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27.重点整治基层党组织政治站位不高、党建意识不强、软弱涣散等问题;

28.整治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问题;

29.整治基层党支部落实上级要求理解不深、思路不清、家底不明,将工作职责挂在墙上,不落实在行动上,严重脱离群众等问题;

30.整治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不团结、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专职党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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