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道路运输业户:
在对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24小时实时监测中发现下列营运车辆(见附件)风险较高、违规行为严重,被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连续通报三次及以上。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决定依法对下列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撤销公示。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已失效,未重新办理有效证件前,以上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三期上榜重点风险车辆清单【2025年4月下半月】.xlsx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