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长腰岭经济联合社、恒建投资发展(广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在2024年2月27日取得《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穗联验(白)字〔2024〕019号)。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规定,我局近期对你单位承诺事项进行核查,发现承诺事项仍未落实整改。
上述情形违反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规范〔2024〕2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穗联验(白)字〔2024〕019号)。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