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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配套工程)》的批后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配套工程)》,并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4月19日

  三、批准文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配套工程)》的批复(1186)

  四、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经核查《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配套工程范围涉及非城乡建设用地3.1253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的情况

  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扩容配套工程拟使用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1253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白云区龙归街永兴村,现状为农用地1.0331公顷、建设用地1.4416公顷、未利用地0.650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3.1253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2:白云区太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jpg

  附件3:白云区太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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