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大沥小学扩建项目)》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0月23日
三、批准文件:《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大沥小学扩建项目)>的批复》
四、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经核查《广州市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大沥小学扩建项目落实范围涉及非城乡建设用地2.2838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白云区增减挂钩跨省调剂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的情况
大沥小学扩建项目拟使用白云区增减挂钩跨省调剂规模2.2838公顷,共1个地块,位于太和镇大沥村,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规划修改数据在线软件检测,现状为农用地1.1415公顷、建设用地0.9634公顷、未利用地0.178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规模使用来源为跨省调剂节余指标,规模落实后,白云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镇政府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白云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pdf
附件2:白云区太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落实前)-LS01.jpg
附件3:白云区太和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落实后)-LS01.jp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