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俏姿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州俏姿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俏姿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大纲领商业中心街7号三楼A区,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1栋9层楼房第3层作为生产车间及办公室。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甘油、16-18醇等为原料,经配料、搅拌乳化、静置、灌装等工序生产洗面奶、面膜、乳液、面膜粉,不设染烫工艺。主要设备:2台乳化机、2台液体灌装机、1台电蒸汽发生器、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套处理能力为100t/d污水处理设施等。
《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生化”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须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
(二)乳化搅拌车间密闭。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废原料空桶交供应商回收处理。
(五)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的污水处理设施需安装独立的进水、出水水表及电表。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如政府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
六、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白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电话:020-36500250)或者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电话:020-83203039)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