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保建〔2018〕461号
关于广州市铁一中学白云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送的《广州市铁一中学白云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收悉。据《报告表》所述,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106国道以西,新石路北侧上官苑地块,总用地124742.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026.8平方米,总投资11911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项目主要建筑包括:新建3栋地上5层教学楼(其中1栋设地下一层),1栋4层和1栋5层实验楼,1栋17层教师宿舍楼(设地下一层),2栋5层和2栋6层学生宿舍、2栋3层食堂、1栋3层体育馆、1栋4层艺术楼/报告厅、1栋12层行政楼/图书馆(设地下一层)。学校设有72个班,可容纳师生2880人,配套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垃圾收集站等设施,设有中央空调、高音喇叭、2台720KW备用发电机等设备。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二、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对周围企业的分布及生产内容等进行公示,避免以后引起纠纷。
三、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实验室废水采用“酸碱中和+SBR生化工艺”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教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通过填料塔进行碱液吸收中和处理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氯化氢≤100 mg/m3,硫酸雾≤35mg/m3)。
油烟废气集中收集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排烟口应避开敏感点,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浓度≤2mg/m3。油烟处理设备应定期清洗维护。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电为燃料,不得使用柴油等非清洁能源。
发电机为备用电源,尾气经水喷淋装置(加表面活性剂)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烟色黑度须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
垃圾收集点不得设垃圾压缩功能,定期对垃圾房内进行消毒、除臭处理,并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3、办公设备噪声源应经减振、隔音、消声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废油脂交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5、加强施工管理,防止施工期的粉尘、污水及噪声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严格执行《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余泥渣土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四、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文仅作为项目的定址依据和环境保护专业要求。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均禾街、嘉禾街环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