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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1-06-23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通过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广州市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梳理共收到43条意见,拟采纳18条,部分采纳17条,不采纳8条。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被征询单位或公众

具体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市民

拆旧建新应该给予放宽条件,政府规划怎样建设我没有意见,以前的旧屋毕竟住了几十年,地基础都不够牢固,改善居住环境是每个居民都应有的权利,房屋也关系到下一代的问题,下一代也要成家立业,也要有适当的居住环境,本人已申请拆旧建新,恳请政府部门给予方便。

采纳。


2. 

市民

对于结了婚但是没有分户的村民不友好,结了婚没地方住,肯定是想盖房子的了,何况现在还提倡生三胎,人口越多,住房需求就越大,希望村里可以把有些多出来的宅基地回收再让结了婚但是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可以投并且报建。

采纳。


3. 

市民

希望简化报建手续,更加体现惠民便民!

采纳。


4. 

市民

家里自建房2层,如果给加楼就好了,加到三层半,这样子就够住咯。

采纳。


5. 

市民

申请手续繁琐,原有宅基地证件的残旧破烂房屋,危房倒塌,且确实需要建房自住,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应视实际困难情况,由村出具实际情况说明的,应尽量简化报批手续,尽快重建,搞好美丽乡村,不要一刀切。

采纳。


6. 

市民

1、建房申请、新增宅基地申请建议统一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负责审批(之前新增宅基地审批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多部门负责容易产生协调上的问题;

2、1995年以前签发的宅基地证基底面积不足80平米的,在合法前提下允许按80平米进行申报,总面积不大于280。因为很多以前的证因特殊时期原因都是十几二十方的,如何居住?

采纳。

已有宅基地过小的,村民可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已有宅基地,按程序重新申请分配宅基地。

7. 

市民

宅基地是90年代的产物,当年能拿到证的都是父辈甚至祖辈的!树大分丫、人大分家,房子基本都分出去了但现时申请还必须用宅基地人名来申请拆建。基本上都达不到这种条件,真的有很多农民居住条件很差,希望能按实际情况考虑也可以找专人考察,特事特办。望放宽!

采纳。


8. 

市民

建议村民报建手续可否简化点?或者人性化点?

采纳。


9. 

市民

龙归街园夏村长年处于全村宅基地档案无法查册问题,此问题一直存在(2020年7月1日撤镇为街以前这个问题也是存在的,属历史遗留问题),此问题多年以来一直困扰着全体园夏村村民,导致村民无法进行拆旧建新。对于龙归街园夏村是否可以特殊处理,或制定相关其他条例。

采纳。

对于镇街没有保留宅基地证档案的,可由村民重新申请宅基地,由村、镇街按程序审核审批。

10. 

市民

希望职能部门在制定该条规定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各镇街实际存在的问题,对于目前拥有宅基地证原件而无法在档案保管部门查询到档案的,出具更具体的可行的报建手续及报建细则,以便村民按照规定申请建房。

采纳。


11. 

市民

但是历史房子倒塌的,就应该有另外的一个方案和流程吧!不应该一刀切,非人为的倒塌,就不应该不给重建,希望,政府要多以实际情况来决定一切才合情合理合法啊!

采纳。


12. 

市民

两兄弟只有一栋自建房,还有一个宅基地的房子倒塌被村夷为平地,又没有门牌又不能确权又不能分户,还有一块村里分的75方地上面建了两间石棉瓦,又有旧门牌又说不能确权,现在想分户又分不了,我们两兄弟都成家立室了,望政府能给个明确指引,再给我们家多建一栋房子,办好门牌好让我们两兄弟分好户。

采纳。


13. 

市民

目前,白云区政府根据国家的政策,实施自建房一户一宅条件。可是目前分户条件严格,而且很多旧房或者宅基地都是在老一辈的名下,而老一辈子孙众多,居住条件非常拥挤。而有空余的旧房却无法申请过户,导致子孙无法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无法申请危房拆建。去年的确权却不知道何时才能生效。确权证久久无法下来。所以我在这边提出以下建议:1:以确权为标准,实施一宅一户审批。2:以确权为准,实施一宅一户危房拆旧建新。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认真参考,国民的头等大事是住房,不要忽略了一些贫苦大众的最基本的需求。

采纳。


14. 

市民

现在很多宅基地证都是写父亲的名字,父亲名下几个宅基地证就不批准盖房子,可是父亲有几个孩子的话,孩子们又结婚,分户了,那就属于各自立户。没有盖房子的就不给盖,说只能一宅一户,可以前宅基地证都是父亲名下啊,就不批准盖房子,而且证是父亲名下的,父亲去世,那这种政策对于成家有孩子的其他没有盖房子的兄弟姐妹就没房子住了,或者房子很破旧不给拆建,只能住出租房,希望能重视。

采纳。


15. 

市民

如果地面面积在50平方内可以批准限高高度增加一些。

采纳。


16. 

市民

老房已经是危房了,有望政策制度人性化管理,危房改造需要关怀一些。

采纳。


17. 

市民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很多宅基地证都是以上一代传下来的,因为各种原因出现错漏或持证人已不存在等,有关部门又不能更改或新出证。申请建房又规定必须以本持证人名义申请,持证人本人已有住完的就不通过审批。这样会使很多有居住困难的(一宅多户的人)得不到解决住困。希望各有关领导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人性化解决多户一宅,控制一户多宅问题。

采纳。


18. 

市民

对于历史上办理宅基地证时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应明确报建的指引。

采纳。


19. 

市民

村委也给我们审批了可以拆旧建新,但是很遗憾,当资料递交到镇审批的时候被拒绝了。首先我们家,只有一个宅基地证,宅基地证为已逝世的父亲,由于申请人为长子,拒绝理由竟是非宅基地证人申请无法审批……都长大都需要家庭,不拆旧更新,在外务工,何以安乐。我希望政府可以考虑,将程序简化,将审批条件列明,像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公布处理办法?难不成要我们等到确权下来再申请吗?希望政府可以简化流程,交村审批,报备镇区,以便村民更容易申请。

部分采纳。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2、现修订稿明确了申请宅基地建房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更加规范简化,提高了审批操作性。

20. 

市民

建议报建建房子备案提交资料地契证或确权证,2选一,对于已身故持地契证者或确权证者,若与其是直系家属(伴侣或儿子,孙子)可以直接享受此地的建房屋权利。

部分采纳。

已办理不动产确权的,应使用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报建。

涉及继承地上房屋权利的,应提供明确地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并经村内民主表决,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21. 

市民

以前早建的房子就能建六层或以上,后来想建的就三层也难,这样是不公平的,家里老人家也想住舒服,想用电梯但三层装电梯不实际,很多建迟的房子周边都是六层,自己的房子是两层,住着就像在井里住一样,这也是对后来建房的人是不公平的。或者可以三层以上建多一层政府收一层的服务费。

部分采纳。

1、现修订稿规定村民使用宅基地建设住宅,每户建筑面积可以达到280平方米(部分已有证的拆旧建新存在超过280平方的情况),已能够较好地保障村民的住房需求。

2、对于历史上违规建设的超标准农房,将由城管部门和属地镇街按相关规定处理。

22. 

市民

我家在江高镇神山沙龙村,我们房子本来就密集,宅基地就68平方只有一层,前后主巷2米、左邻居1.5米、右邻居0.5米;按照文件中的退缩距离要求,到最后只剩下50平方左右,合理吗?

按照我们村的房屋结构,退缩的意义在哪里?我们巷子6户人,我房子排在巷的中间位置,即使我按照要求退缩了,巷头巷尾还是一样大,这样的意义何在?

一楼按照要求退缩了,那二楼以上是不是可以按照原来宅基地的68平方建?还是只能按照退缩后的基地面积往上建?

二楼以上能不能飘阳台?如果能飘的距离是多少?

部分采纳。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现状村民住宅改建、扩建,主要朝向或临路方向退缩建筑间距不少于2米(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计算),次要朝向退缩建筑间距不少于0.6米(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计算,建设联排式住宅的除外,但不能阻隔现状巷道)。同时保障后续建设中预留合适的消防通道,为群众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退缩要求。

已有宅基地过小的,村民可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已有宅基地,按程序重新申请分配一处宅基地。

23. 

市民

首先、真心希望白云区相关部门能加快实施细则的出台落实,真正能解民之所需!

第二、希望细则里面增加对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细则出台前通过公开竞标、申请取得的宅基地占地面积使用权进行确认,保障村民的合理合法使用权益。

第三、希望对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宅基地证,且现状为倒塌或自主拆除后准备重建但又因未能出台重建手续而停止重建的原宅基地的使用面积进行认定!村民可以认定面积作为基地数据,在符合规划和间距的情况下最大化的保障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权益。

第四、国家已经在鼓励三胎政策,政策是否应该加入这个人口因素的考虑,适当放宽宅基地占地的限制面积。

部分采纳。

根据《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村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由村委会经民主表决、公示后,镇(街)审批确认;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可以达到 80 平方米。

24. 

市民

一是对于历史上形成的一户登记多处用地申请其中一处建房的,在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承诺冻结有权属证明建房用地或将无权属证明用地退还集体的前提下,也可认定为符合“一户一宅”。经调剂、退出、冻结等方式达到“一户一宅”条件的,由镇街、村等各级部门共同做好台账管理,退出的宅基地交还村集中管理、分配;调剂、冻结的宅基地在满足新增分户条件之前,不允许建设。

二是考虑部分村民多户居住的实际情况,对于申请人户内(家庭成员内)有多个建房资格且未分开居住或拟在建成的住宅内共同居住,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且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合计建筑面积标准的住宅,在符合村庄整体风貌或整治后与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的情况下,视为多户合并建房,每户可认定为“一户一宅”。对于多户合并建房的对于申请多户合并建房的,建筑总面积不超过分户后合计建筑面积相应标准。

三是“一户一宅”的核定。 “一户一宅”的核定即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合法登记在册的宅基地及经调查属实的未经审批农房的总数量,在户内统筹调节后达“一户一宅”作核定依据,即只要户内建房资格数大于等于实际拥有房屋数量,可视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部分采纳。

关于“一户一宅”的认定,严格按照《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由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确认。

村民住宅建筑面积按照细则附件2《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技术标准》执行。

25. 

市民

现状房屋退缩后尺寸太小。希望能够考虑村民住宅的实际情况,建筑基底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免于建筑间距退缩,使得拆旧建新后住宅基底面积得以保持不变,同时能够增加建筑层数,提高建筑总面积的限制,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部分采纳。

本《细则》规定,退缩后建筑基底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可按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米,建筑层数不高于5层控制。

26. 

市民

关于是否可以新建农村住宅,可否另外单独设定条件?例如:现仍有有证的宅基地(空地、失修祖屋、旧房等),应该考虑让村民申请建房。认为只要不是申请新分配的宅基地,在原有的宅基地(祖上历史继承下来的)申请按标准建房屋,是应该被允许的(不必符合一户一宅)。不然会造成大量的闲置宅基地,而且也无法重建自住的房屋。

报建所需的资料清单希望明确,让村民、村委、街道都可以按清单办事,避免出现个人解读不同,而导致每条村的要求都不一样。

部分采纳。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村民建房应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存在“一户多宅”情形的,应将多余宅基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

27. 

市民

希望所有的手续都能简单化,我们是农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整理那么多事情,现在的建房太难了,也希望就在当地的镇能报批就最好。

部分采纳。

本次修订工作将宅基地申请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合并办理,明确了使用宅基地建房的申请条件、报建材料、办理流程,流程更加简洁、准确、便民。按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区规划资源分局负责审批发证。

28. 

市民

其实国家的政策我们也很支持,可是政府是不是应该人性化,给需要的人民给于便利。优先批准,危房可以拆建,或者房子不够住的人可以加建。还有听说新建房要离街道缩小几米,这也不合理,农村有房子1丶2百平米的,也有50平方米以下的。5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再缩就没地方住了。

部分采纳。

结合白云区农村现状房屋建设布局过于紧凑的现实情况,充分考虑到村民拆一层建三层后凸显的消防、通风、采光等问题,本《细则》仍按《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对于现状村民改建扩建,临路方向退2米,其他方向退0.6米。同时,为保障村民住房需求,对于总建筑面积和限高进行了适当放宽。如退缩后宅基地基底面积过小,村民可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退出原有宅基地,按程序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

29. 

市民

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肯定好啦,针对穷人家里前期没钱起房子,兄弟多的都挤在一个几十平方的房子里,建议最好一个适婚男丁每人分一块地,可以建三层楼,每层150方,一家几口住一层,剩下两层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来改善生活,减轻大家养家的压力。

部分采纳。

细则已对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基底面积、建筑面积作出规定。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8号),新批准农村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可达到 8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方米。

30. 

市民

希望政府可以允许农村自建房,5层,或者以上的层数,不要限制太多条框,两个儿子的三层房都不够住,开放批地政策,把办理的手续简单化,设立便民点,让村民申请更便利。

部分采纳。

本《细则》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规定,新批准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可达到280平方米,建筑层数应当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部分已有证的拆旧建新建筑面积可超过280平方。同时,对于退缩后建筑基底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可按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米,不超过5层控制。上述规定已能够较好地保障村民的住房需求。

村民户内有符合分户条件的成员,可以按规定申请新分配一处宅基地。

31. 

市民

你们审核这么严格,最好一条龙服务,不然到时到处找人批文件,审核最好不要钱,不然建房子多出一笔钱,之前建房子是不用审核这笔钱的,审核的钱也太多了!有需要建房子的人确定不够房间住完全不用卡,人家危房重建也不要卡。

部分采纳

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农村村民建房应按规定程序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批准面积建设。我区宅基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业务不存在收费项目。

32. 

市民

2021年希望政府部门开放农村自建房政策,优化办理的手续,提供便民的服务点办理,规划可以起到5层半,20米以内,不要太多的条条框框,让村民住上舒适房子,现在办理的手续太多太复杂,村民无法办理到,无法申请到自建房的手续,导致村民一直迟迟无法起到自建房,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村民的意见。

部分采纳。

本《细则》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规定,新批准村民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应当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3层部分建筑高度应当不大于11米,设梯间和功能用房的建筑高度应当不大于14米。

对于退缩后建筑基底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可按总建筑面积280平米,不超过5层控制。

33. 

市民

1.建议房屋可由多户通过建多层的方式合建,一户一宅,最高可建6层。

2.为了避免以后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注重房屋设计,用料的环保性,可移动性。

3.离异带未成年子女的妇女,如果无房屋居住、未再婚的应该认定为一户,优先批准其建房。

4.建议对不符合一户一宅,面积超过人均面积一定数量的家庭户征收高额房产税,尽量消除贫富悬殊。

5.任一子女分户时,需其他子女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进行公正,其中一子女和父母一户,应该取得所有子女的同意并出具公证书。

6.父母有一户多宅,因为重男轻女而不分配给女儿,造成女儿无宅基地的,该女儿可重新申请宅基地并新建农村住宅。

部分采纳。

是否征收房产税问题应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

关于房屋继承和公证问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4. 

市民

你好我是一个钟落潭这边村的村民,看到你们发的意见征求,所以来说一下我的意见,我主要是看到那里主巷子不小于6米。如果是要6米,这个就不叫巷子了,而是路了。就现在目前农村的房子,如果是要抛一条路出来,就根本建不了房子。望重新衡量。

部分采纳。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规定,对于现状村民改建扩建,临路方向退2米,其他方向退0.6米;对新规划村民住宅,主要朝向退6米。此规定是为了落实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5. 

市民

向村委申报建房,出结果的时间可否有个时间段呢?向村委申请了将近一年都没结果,也没有说已经到哪一步,自己也查不到,可否通过手机可以自己查询到自己申报的已经到哪一步呢?

部分采纳。

目前省市相关文件未对村集体审核环节的办理时间做出限制,建议申请人主动与村、镇及时联系查询。

村民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入案后,我局按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36. 

市民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里提到:对于村民已有证的原有宅基地房屋的拆建、改建,可按照总建筑面积≤280平方米,限高≤14米的控制要求,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市局并未要求原有宅基地房屋的报建作退缩间距要求。原有住宅报建退缩间距要求不合理,也不切实际。建议原有房屋报建,取消退缩间距要求。按照市局的要求,可以按原用地面积进行建设。

不采纳。

结合白云区农村现状房屋建设布局过于紧凑的现实情况,充分考虑到村民拆一层建三层后凸显的消防、通风、采光等问题,本《细则》仍按《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对于现状村民改建扩建,临路方向退2米,其他方向退0.6米。同时,为保障村民住房需求,对于总建筑面积和限高进行了适当放宽。

37. 

市民

白云区各村落建筑住宅的主要朝向间距一般为3米,次要朝向间距一般为0.6~0.7米。若按照本退缩间距要求,地基面积也将缩小。虽然新政策是允许小于80平方米的住宅可以建筑5层,280方。但这样也会导致村民的建筑成本增加。另外,拆旧重建也是个别住宅的行为,并非同巷子的全部住宅同时重建,会造成重建的住宅主要朝向间距为4米,旧住宅主要朝向间距为3米。所以退缩间距的要求意义不大,还会导致住宅参差不齐,大大影响村容村貌。
因此,建议在尊重历史和支持国家放开二三胎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拆旧重建的住宅以不阻隔现状巷道为前提,允许按原来的间距在原址重建。

不采纳。

结合白云区农村现状房屋建设布局普遍较为紧凑的现实情况,考虑到村民拆一层建三层后凸显出的消防、通风、采光等问题,本《细则》仍按《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对于现状村民改建扩建,临路方向退2米,其他方向退0.6米。此规定是为了落实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畅通,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保障村民住房需求,对于总建筑面积和限高进行了适当放宽。

38. 

市民

希望可以规范申请人群,不能单纯是本村村民。希望增加要求,要求是户主的直系亲属才可以申请。

不采纳。

根据《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具备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户为单位提出住宅建设申请。

39. 

市民

结合国家提倡生3胎政策体察农民的实际情况。村民建房应:

①每户单幢为5层,首层占地100平方米。②历史遗留有房屋上盖的宅基地,以宅基地证的首层面积为准可建5层。

不采纳。

本《细则》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规定,新批准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可达到280平方米,建筑层数应当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部分已有证的拆旧建新建筑面积可超过280平方。同时,对于退缩后建筑基底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可按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米,不超过5层控制。上述规定已能够较好地保障村民的住房需求。

40. 

市民

一、《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设技术标准》中,“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核发时间在1995年3月1日之前的,基底面积可按不超过证载用地面积且小于等于150平方米确认。”,“150平方米”限额建议提升至160平方米,因为很多1995年之前发的宅基地证书都是160平米以上的,设置150平方米限额无疑要硬性缩小村民原有宅基地面积,损害村民利益。

二、建筑层数和高度要求中,“退缩后建筑基底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建筑层数应不超过三层”建议层数限高提升至5层。因为现在村民股份固化后,居民户口的分了一杯羹,现在集体物业分红越来越少,村民唯一的租房收入也被层数限制受到一定的减少。希望规划局站在村民角度制定政策,以免产生上访隐患。

三、退缩间距要求中,“主要朝向的建筑间距应不小于6米,次要朝向的建筑间距应不小于2米”,这规定不合理,应视房屋所在地理位置及基地面积而定,巷道内房屋若基地面积少于80平方米,视巷道宽度,可沿同线建筑物等量退缩,而不是一刀切全部要退缩。例如村民房子本来就只有40平方米,还要退缩,村民建个楼梯就没有面积了,这种情况不应一刀切。

不采纳。

1995年3月1日起执行的《广州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村民新建住宅用地限额:平原地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本《细则》对于基底面积的规范既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又尊重实际情况,同时避免社会严重不公平。

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要求规定,新批准村民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建筑层数应当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和功能用房。

结合白云区农村现状房屋建设布局普遍较为紧凑的现实情况,考虑到村民拆一层建三层后凸显出的消防、通风、采光等问题,本《细则》仍按《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对于现状村民改建扩建,临路方向退2米,其他方向退0.6米。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退缩要求。此规定是一为了落实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畅通,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41. 

市民

只能盖3层半可以但是也不能不给飘吧

不采纳。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最小间距范围内,不得设置阳台、飘窗、雨篷、花槽、台阶等。

42. 

市民

关于意见征求稿中“经放线测量退缩后,房屋基底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控制不超过280平方米;退缩后基底面积大于等于8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控制不超过基底面积*3.5”能否按测量放线退缩后,无论基底面积是否满足80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按证载用地面积*3.5为控制标准。

因为很多村民原有的基底面积较大,村子巷路窄,为了满足退缩间距要求,基底面积都减少了很多,而原有的基底面积为合法合规,为满足退缩间距减少基底面积的方式不是十分妥当,损害了村民权益,导致村民认为不公平,因此按证载用地面积*3.5控制建筑面积更为合理、更有依据。

不采纳。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规定,对于现状村民改建扩建,临路方向退2米,其他方向退0.6米;对新规划村民住宅,主要朝向退6米。此规定是为了落实建筑消防安全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新批准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可达到280平方米,部分已有证的拆旧建新建筑面积可超过280平方。对于退缩后建筑基底面积不足80平方米的,可按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米,不超过5层控制。上述规定已能够较好地保障村民的住房需求。

43. 

市民

第十一条第(一)项下的第2点,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此点必定造成无宅基地的女儿被动和父母一户,而有宅基地的儿子分户出去。结果是儿子有宅基地,父母的宅基地最终也立遗嘱给了儿子,女儿就没有房子可住。建议:达到结婚年龄的每一户只要名下无宅基地,均可申请新分配宅基地和新建农村住宅。
任一子女分户时,需其他子女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进行公正,其中一子女和父母一户,应该取得所有子女的同意并出具公正书。
父母有一户多宅,因为重男轻女而不分配给女儿,造成女儿无宅基地的,该女儿可重新申请宅基地并新建农村住宅。

不采纳。

根据《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兄弟姐妹的, 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 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

关于房屋继承和公证问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专此说明。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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