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期间,白云区水务局对《白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开放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经研究,对此建议予以回复,特此公告。
序号 | 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建议尽快完成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合理划定保护区,既要保障水质安全,又要推动城市发展。 | 采纳意见。白云区本次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依据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广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指引》《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优化调整工作管理规定》等。优化调整方案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4点原则: 一是水质保障原则。优化调整必须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和用水安全为前提条件和根本目标,做到水源保护区调整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减弱。 二是区域统筹原则。应坚持整体谋划,充分考虑并结合国土空间、水污染防治、供水、交通、生态红线等相关规划,科学统筹划分和优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是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按照相关即使规范和指引,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范围。 四是精准管理原则。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与管理并重,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合理配置相应工程和管理措施,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精准严格管理。 |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