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城市管理事权下放到22个街镇,可以说全区由一个城管局细化为了22个‘城管局’,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区长叶牛平多次提到,城市管理工作要按照“区级抓统筹、保重点,街镇当主体,村(居)为基础”的原则,明晰城市管理职责分工,强化街镇、村(居)的城市管理事权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大城管格局。
日前,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白云区城市管理事权责任分工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记者从《方案》获悉,此次事权分工与移交将明晰区、街镇、村(居)马路保洁、水域保洁、环卫设施修建与管理、垃圾转运管理等9大问题,在6月30日前要完成城市管理事权移交,预计7月1日后工作按新的事权责任分工运行。
如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
区城管局负责人介绍,从去年10月起,该局就着手草拟区城市管理事权责任分工工作方案,并先后征求各街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四易其稿后最终形成《方案》定稿。该《方案》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城市管理事权移交,明确了区本级、街镇、村居的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预计7月1日后工作按新的事权责任分工运行。
《方案》将如何解决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呢?以马路保洁为例,《方案》实施前,我区马路保洁分区、街镇两级进行保洁与管理,但由于近年来我区公共保洁面积不断扩大,导致环卫作业成本不断上涨,再加上管理体制不健全、投入不足和职责不清等原因,我区环卫保洁与管理水平难以提升。“尽管去年我区出台了《白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保洁工作的实施方案》,但仍存在‘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这一根本问题。”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实施后,我区将进一步明确管理职权,全部环卫保洁工作由区本级统筹实施,一并理清市管、区管、委托管、街管、移交管、自管等各种责任。区本级将集中力量做好全区的统筹监管、核心区域与突发性的应急保障工作,区、街镇的环卫保洁责任范围将得到清晰的界定,逐步实现“环卫保洁全覆盖、精细化”的目标。
在环卫经费方面,将通过申请市财政补助、区财政加大投入、加强环卫收费、街镇自筹以及落实村居投入等五方面进行保障。为做好过渡期的环卫工作,各街镇要在明确责任分工后,根据自身实际确定保洁工作管理模式,可以自行组织环卫队伍或开展社会化发包。
各级的责任是什么?
《方案》以“区局抓统筹、保重点,街镇当主体,村居为基础”、“制度化管理”、“平稳过渡”为原则,明晰了区、街镇、村(居)(含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城市管理维护职责分工。各级城市管理事权责任分工明晰后,要采取不同的措施与办法,确保街镇接得住、管得好,实现事权改革平稳、顺利过渡。
根据《方案》要求,作为区本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区城管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维护工作(包括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垃圾分类、爱国卫生、燃气管理、城管投诉热线等)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管考评、规划计划和应急处理,以及城市核心区、重点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养。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所属辖区城市管理维护工作的主体,负责所属辖区(含村居、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城市管理维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计划、巡查监管和应急处理,接受区级以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而村(居)是街镇落实城市管理维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对所辖区域的城市管理维护工作具体负责,其中包括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爱国卫生等。
如何保证移交平稳过渡?
“从方案实施日起到6月30日期间,将完成街镇城市管理事权项目的移交工作。”区城管局负责人介绍,各街镇需移交的城市维护事项,由区城管局与所属街镇在移交时间内到现场逐项对接后,按现状向街镇移交并办理移交清单签收。在承接城市维护事项后,各街镇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维护管理模式,或自行组织维护管理队伍,或开展社会化发包,也可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向区城管局相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
在《方案》执行的同时,区城管局也将重新拟定该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责、机构、人员编制方案报区政府审定,着重强化区城管局的监督、统筹作用。同时,根据事权移交后的实际管理工作量,相应精简事业单位的附属、辅助生产人员。其中,对已下放设施、设备维修事项的配套服务队伍将实行精简,但保留基本的服务职能,街镇可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向区城管局相关事业单位购买技术支持服务。
《方案》要求,各街镇要从资金上充分保障辖内城市管理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谁使用、谁出资”原则,引导村(居)、街道集体经济组织、机团单位打破“政府包揽”定势思维,进一步落实村(居)、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市政网格化管理。(刘喜冰 通讯员/潘承钦)